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通知的补充说明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知识产权局:
为了确保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申报资助项目的时间段和申报统计方式作如下补充说明:
1、申报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资助项目应在2006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时间内。
2、获国外授权专利的资助项目应在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时间内。
3、按照财政省管县的要求,请各省辖市按区、县(市)分别统计申报。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