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的通知
为鼓励发明创造,进一步提高我省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根据《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06]195号),现将申报2007年度省级专利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重大发明专利、向国外申请或授权的专利以及苏北地区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均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
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1800元。
3、苏北地区2006年度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500元。
4、向国外申请的专利,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其实际发生额的50%。
5、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每件最高可申请省级专利资助15万元(一个国家最高5万,最多可资助3个国家)。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本辖区今年的省级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符合省级专利资助条件的项目汇总后,报电子件和纸件各一份到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同时上报各市2006年省级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匹配、跟踪情况小结。苏南、苏中重点项目跟踪不少于10项,苏北不少于5项,常熟市不少于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