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印发以来,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行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目前离国务院要求的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5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只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软件正版工作”的要求,为及时掌握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请各部门自2011年4月18日起,每周四下午4点前向新闻出版总署报送《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直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完成为止;并于2011年5月18日前向新闻出版总署报送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总结。新闻出版总署将及时汇总各部门报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以“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信息统计表”形式,向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通报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
电话:010-83138748、83138413、83138743、83138746
传真:010-83138743、83138748、83138737
电邮:zhangdejun@nc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