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
“英雄HERO”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商标[1995]18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认定上海英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自来水笔商品上的“英雄HERO”商标为驰名商标。
附件:“英雄HERO”商标图样(略)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