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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8号——公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
2016-02-07     (点击: )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应当缴纳费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03年4月15日发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号)的规定,现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如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

一、布图设计登记费,每件2000元

二、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每件300元

三、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每件每次100元

四、延长期限请求费,每件每次300元

五、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每件1000元

六、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每件300元

七、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支付报酬裁决费,每件300元

本公告自4月15日起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

上一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下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启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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