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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5-07-17     (点击: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云政发〔2009〕2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品牌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商标战略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经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全省商标战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截至2008年底,我省已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了“昆电工”、“云锡”等12件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并在第六届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活动中认定了201件云南省著名商标,使我省著名商标达到了636件。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我省商标战略工作广泛深入、持久高效地开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在推进全省商标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昆明市等8个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3个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等奖:

昆明市人民政府

曲靖市人民政府

红河州人民政府

二等奖:

德宏州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

大理州人民政府

楚雄州人民政府

临沧市人民政府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工商局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我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这些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新局面。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上一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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