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贸促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10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贸促分会;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委会;国务院部委及机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扶持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8月6日至8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共同举办“2010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中国专交会”)。
本届中国专交会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承办,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中小企业厅、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协办。中国专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为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突出“绿色创新,节能环保,和谐发展”的办展理念,本届中国专交会以“新能源、新光源、新生活”为主题,将在往届综合性展览展示的基础上,增设新能源、新光源、新生活展示专区。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选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项目,参加本届中国专交会,并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到会参观洽谈,开展专利技术和产品交易活动,进行高新技术项目招商、招标。请于5月10日 前将有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2010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组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扶持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8月6日至8日在大连市共同举办“2010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中国专交会”)。
本届中国专交会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承办,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中小企业厅、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协办。展会期间将同时举办知识产权相关主题论坛、对接洽谈会等其他主题活动。
本届中国专交会为第七届。前六届有来自美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及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各省(区、市)的展团,累计万余家厂商,6万余件专利项目参展,参观洽谈人员达到60余万人次。
为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本届中国专交会以“新能源、新光源、新生活”为主题,重点突出“绿色创新、节能环保、和谐发展”的展会理念。在注重对各行业专利技术、创新成果进行综合性展示交易的同时,力求突出新能源、新光源等节能环保技术领域专利技术与产品的对接和交流。
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对本届中国专交会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热诚欢迎国内外的发明家、企业家、投资家、贸易商云集大连,展示技术及产品,开展合作洽谈,进行技术转让和产品交易。
(一)国内外新能源、新光源、新生活领域优秀专利技术及产品。
(四)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推荐的优秀专利项目。
(八)专利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九)招商、招投标及横向合作项目及产业园区展示项目。
(一)承办单位和组委会办公室会前将在大连召开中国专交会新闻发布会。
(二)承办单位和组委会办公室将充分利用中央及地方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展会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三)承办单位和组委会办公室充分利用中国专交会网站www.cipf.cn、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sipo.gov.cn、辽宁省政府网站www.ln.gov.cn、大连市政府网站www.dl.gov.cn,以第一时间宣传报道大会盛况,并通过中国专交会网展示项目信息,实现在线发布、展示和选购,打造中国专交会“永不落幕”的品牌形象。
(一)展板展示,展板规格为高1.2m×宽0.9m彩色喷绘制作。
(二)实物展示,要求提供实物、样品、模型、图片、录像等参加展出。
(三)网络展示以文字、图片为主,所有参展项目将直接在中国专交会网站上长期展示交易。
标准展位提供三面围板、射灯、220V电源、1张桌子、2把椅子。如需要特装,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会刊宣传收费每项100元,内容为项目技术简介,同时包括单位、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信息(项目内容介绍要求200字以内)。
(一)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贸促分会;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委会;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机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可直接组团参展。请以上直接组团单位在5月10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二)请参展团认真填写“2010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参展登记表”,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
(三)会刊及网上展示的项目资料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会刊宣传资料请提供光盘邮寄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huanjiaohui@163.com。
(四)申请会刊插页广告的单位请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五)本届中国专交会实行纸件及网上报名结合的方法。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专交会网站(www.cipf.cn)。
(一)中国专交会采用场地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交易,刊登会刊的参展项目信息和供需项目信息将在中国专交会网站www.cipf.cn上予以公开,提供电子版(光盘或软盘)或电子邮件的(包括图片、照片)将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其中优秀项目将在网上长期展示(网上展示不收取费用,如有特殊需要,另行商定)。
(二)中国专交会将免费提供签约、推介、洽谈活动专区,并在展示现场设立展会服务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三)对特装和实物参展项目,展会将给予优惠,具体事宜请咨询组委会办公室。
(四)对落户大连经济开发区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的优秀专利项目,大连市将在资金扶持、土地使用、办公租金、融资服务、市场拓展、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五)中国专交会期间成交的专利项目,其实施地为辽宁省的,将优先列入辽宁省专利技术产业化资金扶持项目;对明确给予扶持的优秀专利技术、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辽宁省各市还将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扶持。
(六)参展优秀专利项目优先列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招商引资促进工程。
(七)主办单位将推荐优秀参展项目在其他技术市场上展示。
(八)会议期间签订专利实施许可以及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予以优先办理相应备案和登记手续。
各参展单位可提出专利项目的目标客户群,组委会将代为邀请并提供相关服务。
参展单位需提供文字材料(每块展板200字以内)及照片、图片,制板费用每块200元。
展会提供会刊、会议手册等广告宣传服务,会刊登载内容为技术、产品或单位简介,包括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内容介绍200字以内),每项收费100元。相关事宜请咨询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008室
电 话:86-411-82513971 13050557779
联系电话:0411-84892267-801 13904098593
记事栏中标明:2010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572号星海旺座1108、1109室
电 话:0411-39890566、39890585、39890372
传 真:0411-39890585-806、39890589
电子信箱:zhuanjiaohui@163.com
账 号:3400 2007 0901 4465 218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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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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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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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号
| | 法律状态
| □申请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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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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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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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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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或图片数量(仅网上刊登用)
| ( )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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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 □新能源 □新光源 □航空航天 □汽车及运输 □通信及广播 □计算、控制及仪表测试 □电路器件及半导体技术 □机械加工及工具 □化学及化学工程 □农业及生物工程 □家用电器及日常生活用品 □新材料 □生物技术及医药 □环保工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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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 □技术转让 □许可使用 □合作开发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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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金额
| □10万以下 □10-50万 □50-100万 □100-500万 □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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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金额
| □10万以下 □10-50万 □50-100万 □100-500万 □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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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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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电子邮件至zhuanjiaohui@163.com或登录www.cipf.cn。
参会目的:□成果展示 □技术转让 □产品销售 □合作开发 □合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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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形式:□展板 □模型 □实物 □图片 □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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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体积: 展品重量: kg 展览特殊要求:电 □380V □循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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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费(标准展位:3m×3m)
| 4500元× 个=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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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费
| 600元× 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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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刊费
| 100元× 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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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制板费
| 200元× 块=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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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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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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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日期
|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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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方式
| □信汇 □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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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展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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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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