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07年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京知局[2006] 106 号,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20家企事业单位认定为2007年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各专利示范单位应认真按照《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开展专利示范工作。经认定的专利示范单位自2007年2月12日起按《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享受专利示范单位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附件: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07年9月3日
附件:
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1、中国科学院计算所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7、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8、北新集团建材股份公司
9、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10、首钢总公司
11、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12、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3、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14、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8、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北京握奇数据系统公司
注: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