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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对外合作意向
2015-06-20     (点击: )

为提高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知识产权)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履行支持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树立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并加强理论与实践部门的良好合作,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与国内外社会相关部门,包括知识产权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企业有关部门等的合作意向,共同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一) 合作内容(两项或以上)

1.  与中心合作举办涉及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问题的咨询、培训、讲座、宣传和其他有关专业性事务;

2.  提供经费资助中心进行项目(课题)研究或学术网站建设或其他学术活动(包括聘请专家讲座、举办学术沙龙、小型学术会议、主编或共同主编出版学术著作等);

3.  提供经费资助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硕士生)科研创新、实践创新项目,以及为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奖学金项目,用于资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优秀人才培养;

4.  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高级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基地,联合就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人才培养之实践训练进行合作;

5.  中心聘请在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具有资深实务经验且为中心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资方专家担任研究员或客座研究员等。

为中心提供资助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在学校政策允许范围内可给予冠名等优惠待遇。

(二)合作方式

在达成合作意愿后,双方经协商正式签订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合作事宜。希望单位提供中心项目研究和学术活动资助经费(设立资助课题),中心将在研究员(或客座研究员)聘任中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资助中心项目和学术活动经费的资深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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