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获得2005年中国驰名商标及省市著名商标企业的决定
实施商标战略、走“品牌强市”道路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我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名牌战略的各项决策精神,踊跃开展争创驰著名商标活动,全市涌现出一批效益好、知名度高、美誉度强、市场占有率大的驰著名商标企业。2005年,厦门罐头厂的“古龙”商标、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厦工”商标、厦门卷烟厂的“石狮”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KINGLONG及图”等44个商标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中外运裕利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等45个商标被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
培育自有品牌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为人才、知识、信息的竞争,并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以商标、专利、软件等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整个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的甚至是有形资产的数倍或数十倍。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符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要求。
因此,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实施名牌战略的高度重视,树立我市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先进榜样,引导、鼓励我市各类企业踊跃争创驰著名商标,调动广大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积极性,把争创驰著名商标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依据《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名牌产品发展和加强新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驰著名商标认定的厦门罐头厂等92家企业进行奖励表彰: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厦门罐头厂、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卷烟厂各给予10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各给予5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的中外运裕利集团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各给予3万元的现金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珍惜荣誉,不断开拓创新,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把驰著名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同时希望我市广大企业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榜样,尊重创新、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学习他们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商标品牌建设的精神,为我市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荣获2005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及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名单
荣获2005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及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