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荣获2008年度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厦门市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实施商标战略、走“品牌强市”道路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我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品牌战略的各项决策精神,踊跃开展争创驰著名商标活动,全市涌现出一批效益好、知名度高、美誉度强、市场占有率大的驰著名商标企业。2008年,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itg及图”商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妮”商标、厦门中盛粮油企业有限公司的“盛洲”商标等9件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的“夏商”等58件商标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的“UNITEX及图”等75件商标被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
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实施品牌战略的高度重视,引导、鼓励我市其他企业继续踊跃争创驰著名商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产业,促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推进海西建设,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驰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表彰: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给予10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获得省、市著名商标的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等133家企业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励,珍惜荣誉,不断开拓创新,把驰著名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同时希望我市广大企业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榜样,尊重创新、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为我市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厦门市荣获2008年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及厦门市著名商标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