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2005年以来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及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表彰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市广大工商企业深入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努力实施商标战略,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河南省著名商标,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全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宇通”、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的“红旗渠”、郑州卷烟总厂的“黄金叶”分别经司法程序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共计47件商标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通过中国驰名商标和河南省著名商标的认定,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标战略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05〕130号),市政府决定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郑州卷烟总厂予以表彰,并分别给予60万元奖励;对积极组织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河南省著名商标活动的郑州市工商局予以表彰,并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的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企业和有关单位要向先进学习,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创造更多的知名品牌,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郑州市2005年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