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活动,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我市商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商标达到3525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5件,宁夏著名商标94件。但与经济发达城市相比,我市商标发展水平还很低,存在企业商标意识淡薄,注册商标总量小,商标保护、使用等方面管理不规范,某些知名商标的无形资产效能没有充分挖掘和利用等问题。
加强企业商标管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有助于推动我市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生产经营,有利于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自治区著名商标,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努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地域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高、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商标,推动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两个最适宜”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为契机,做大做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银川特色品牌,努力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鼓励创造、高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加快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商标注册体系;面向市场、运行高效的商标运用体系;制度健全、执法有力的商标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商标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商标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到201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制度完善、效能领先的城市。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在促进智力成果实现市场价值以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是:
(一)注册商标数量大幅度增长,形成一批有知名度的商标群体。到2015年,争取商标注册总量达到7300件,驰名商标达到12件,自治区著名商标达到150件。
(二)商标战略运用效果进一步凸显。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氛围初步形成,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通过“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发展品牌特色经济,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建成六个自治区级商标品牌培育基地、九大知名商标品牌群体,形成十五个优势产业集群。
1、六个自治区级商标品牌培育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德胜工业园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兴庆科技园商标品牌培育基地、望远经济开发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灵武羊绒工业园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
2、九大知名品牌群体:食品、生物制药、能源化工、新材料、高效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服装业、羊绒及制品。
3、十五个优势产业集群:乳制品、蔬菜、水果、葡萄等酒类、花卉、水产品、粮食加工、清真牛羊肉、种苗繁育、穆斯林用品、数控机床、现代物流、广告服务业、旅游服务及产品、餐饮。
(四)全社会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全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营者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商标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深入开展商标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商标知识,努力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建立政府主导、工商等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体系。
1、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2、通过专题讲座、专业论坛、座谈会、培训班、个别指导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以创新为主,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
3、利用新闻媒体制作专栏、专题片形式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关心商标、爱护商标、支持商标发展的社会氛围,形成浓厚的商标文化氛围。
4、将商标法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加有关商标的内容。在中小学开展商标基础知识教育,在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商标课程,推进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的商标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
(二)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各级政府要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重点加强对涉农企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与服务。推行商标“指导员”、“四书两卡”、“一所一标”、“一乡一标”等制度,借助“五个员五步走”商标工作模式,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营销未启,商标先行”的理念,树立依法确权、超前确权的商标意识,提高农村各类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商标法律意识,鼓励、引导其积极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三)加大商标培育力度,提升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各级政府要建立驰(著)名商标培育库,形成我市企业争创宁夏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多级梯队。要以商标为纽带,大力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文化、营销和创新等优势,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实施产、学、研相结合,持续推进自身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商标在凝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信用和技术创新等综合竞争能力中的载体作用。
(四)制定商标发展规划,推动目标考核机制。市政府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商标宣传、商标申请量、注册量,驰(著)名商标认定数量及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纳入对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中。
1、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鼓励我市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对新注册成功的农产品商标每件补助1000元,对新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每件补助2000元,费用在市财政支农资金中列支。
2、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
3、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及商标服务的投入力度。
4、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在自治区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对获得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宁夏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5、支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大型展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6、引导、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参与国际竞争。
7、为确保实施商标战略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用以开展商标宣传、商标帮扶,表彰奖励实施商标战略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六)充分发挥企业在商标战略实施中的主体作用。企业要树立强烈的自主品牌意识,全面提升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和水平;要设立专门的商标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商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制。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商标战略。工业企业要以全区正在开展的产业振兴、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为契机,以商标为抓手,加快产业转型,培育自主品牌。涉农企业要积极申请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以及地理标志注册,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的作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业企业要积极发展品牌连锁经营,加快推进集团化、品牌化和规模化。
(七)促进企业商标价值的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在运用中增值、在增值中运用的增长规律,支持企业以商标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许可使用(如授权贴牌、品牌连锁)、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积极运用现代网络技术,采取“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中介牵线、企业唱戏”的方式,对具有使用价值的闲置商标组织举办交易活动,推进闲置商标许可和转让,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率。
(八)全面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建立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构建区域内、外打假维权机制,为自主品牌开拓区内外、国内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推行行政执法阳光办案,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行为。
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为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成立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资源整合、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本部门实施商标战略的具体方案,确定重点帮扶企业、服务措施及工作目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商部门要大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积极帮助、指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扶持、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科技、人事等部门要支持创牌企业引进科技项目、技术、人才;工信、农牧、园林、商务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为培育发展驰名、著名商标提供优质服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