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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0年-2015年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5-07-17     (点击: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0年-2015年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银川市2010年-2015年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银川市2010年-2015年商标品牌发展规划

为建设创新型社会,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地域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高、区内国内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商标品牌,推动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银政发〔2010〕187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两个最适宜”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为契机,做大做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银川特色商标品牌,努力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内、国内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鼓励创造、高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加快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商标注册体系;面向市场、运行高效的商标运用体系;制度健全、执法有力的商标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商标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商标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制度完善、效能领先的城市。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在促进智力成果实现市场价值以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基本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得力、服务到位、社会尊重的商标发展环境,形成一批在区内和国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或区域品牌, 商标战略对经济建设、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是:

(一)在做大注册商标总量的基础上,形成一批有知名度的商标品牌群体。到2015年,争取商标注册总量达到7300件,全面构建覆盖我市所有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商标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储备体系。力争用5 年的时间,培育一批叫得响、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形象的大品牌,力争全市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宁夏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体水平都有较大幅度提高,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2件,宁夏著名商标达到150件。

(二)商标战略运用效果进一步凸显。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氛围初步形成,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通过“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发展品牌特色经济,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建成六个自治区级商标品牌培育基地、九大知名商标品牌群体,形成十五个优势商标品牌产业集群。

1、六个自治区级商标品牌培育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德胜工业园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兴庆科技园商标品牌培育基地、望远经济开发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灵武羊绒工业园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

2、九大知名品牌群体:食品、生物制药、能源化工、新材料、高效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服装业、羊绒及制品。

3、十五个优势产业集群:乳制品、蔬菜、水果、葡萄等酒类、花卉、水产品、粮食加工、清真牛羊肉、种苗繁育、穆斯林用品、数控机床、现代物流、广告服务业、旅游服务及产品、餐饮。

(四)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主体、社团组织、市民的商标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尊重和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一个由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五)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的普及面不断拓宽,市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市场经营者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发展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原则。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商标发展和品牌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运用政策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注册商标、运用商标、创造商标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品牌附加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二)坚持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产业、行业和企业特点与结构特征实施分类指导,培育商标和产品定位的市场认同度。要把实施商标品牌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以及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商标培育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在全面推行商标注册和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工作的同时,要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商标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商标注册和高知名度商标发展战略,促进优势产业群和高附加值的支柱产业发展。

(四)坚持发展与保护并举的原则。培育、创牌是维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维权、保护是培育、创牌的保障。商标工作必须做到发展与保护两手抓、两手硬,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政府相关部门要将商标发展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商标专用权的维权打假工作,加大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商标信用体系,实现商标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发展重点

(一)围绕“商标富农”,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商标。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的需要,积极推动农副产品商标化经营。结合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园艺农业,重点抓好瓜菜、水产品、优质麦稻、酿酒葡萄、种苗繁育等特色产品,积极引导名优特新农产品以及获准使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申报注册商标。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着力推广“商标+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围绕“商标强企”,重点培育发展清真食品、能源、化工、生物制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的商标。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德胜工业园区、兴庆科技园、望远经济开发区、灵武羊绒工业园区的企业作为帮扶重点,引导企业研究商标、开发商标、运用商标,积极申请商标,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争创驰、著名商标品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特有商标。

(三)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商标。按照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要求,重点推进批发、餐饮、物流、会展、旅游、室内装修等行业创新、开发、运用服务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指导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商业连锁、会展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模式,积极拓展经营,培育知名品牌。鼓励旅游景区注册商标,树立旅游品牌,做大做强旅游业,使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支持大型宾馆、餐饮业、广告企业、旅行社、室内装修业积极注册服务商标,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扶持发展金融、文化、房地产、信息、中介、科教、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商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规划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市工商局要充分发挥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助动”的商标工作新局面,做好商标的宣传、培育和发展工作。

(二)提升服务功能。对商标品牌企业,做好商标质押、投资、转让、许可、保护等方面的指导工作,鼓励引导有出口权的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商标的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商标品牌的地位。指导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在消费者心中长期建立起的价格效应,实施正确的价格策略,提高和实现商标品牌这一无形资产的有形价值。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企业开展委托加工、定牌生产等方式,凸显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引导企业把商标品牌作为控制和配置资源、生产要素的手段,加快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支持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指导商标品牌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铸就商标的文化价值,重视产品形象和企业形象的策划,提升企业形象。

(三)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实施商标管理联络员制度、商标指导员制度、“四书二卡”(《商标注册使用意见书》、《争创驰著名商标建议书》、《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和《商标维权联系卡》、《驰著名商标跟踪服务卡》)制度、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商标日常检查、社会调查、质量抽检等方式,及时了解商标品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加大保护力度。工商、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部门之间打假维权的统一协调机制、执法部门与企业的联手打假机制,形成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五)落实扶持政策。对新注册成功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宁夏著名商标的企业,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银政发〔2010〕18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或奖励。

(六)加强宣传引导。在广大消费者中强化《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商标品牌的认知度,形成有利于消费商标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宣传商标战略,传递商标知识,推广商标品牌企业的成功经验,增强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广泛发动经营者重视商标品牌,积极参与商标品牌创建活动。通过举办商标知识讲座、商标论坛、研讨会、培训会、上门指导服务等形式,更好地发挥“以商标品牌拓业、以商标品牌聚资、以商标品牌引才”的功能作用,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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