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06年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06年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为重点,以推进法制建设和制度创新、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今年广告监管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要以医疗、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为重点,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分品种、分季度、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下半年集中整治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工商字〔2005〕34号)文件中列举的6种违法行为。同时要结合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抓好对春耕、秋播季节农药、化肥、种子广告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陕工商函字〔2004〕41号)文件中列举的五类农资广告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广告市场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管
一是强化对广告主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作为打击重点,对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要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根据具体违法情节,采取警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降低信誉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积极协调药品、卫生等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资质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二是强化对广告公司的监管,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督促广告公司建立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规范操作,自觉拒绝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广告。对设计制作代理虚假违法广告,甚至为牟取经济利益,帮助广告主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惩处。对不具备资质条件、扰乱广告经营秩序的广告公司,要清除出广告市场。三是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广告媒介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责任人要一查到底。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媒介单位,要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广告发布资格,或责令其停业整顿。加强对广告审查员的法规培训和日常管理,督促媒体落实广告审查员制度,提高媒体的审查把关意识和作用。倡导媒介单位加强自律,向社会公布诚信宣言,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同时要认真做好2005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工作,强化广告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广告经营活动。
三、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完善防范虚假违法广告的长效机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总结前一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要继续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办事程序,特别是要发挥宣传、监察、纠风办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真正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活动主体评选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落实广告监测制度、执法办案协调制度、广告信用制度、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违法广告活动主体退出机制等制度,要从集中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逐步转变到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管,实现对广告市场的标本兼治、长效治理;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指导和重点督察。切实履行牵头单位的职责,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察。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切实履行职责。省局在每季度要确定几个重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进行督办,排除阻力,一查到底。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以罚代刑。
继续开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实守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为主体的公益广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正气、诚实信用、倡导文明的良好氛围,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诚实信用社会。同时要加强对广告协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广告协会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告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五、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商标局工作要点精神,2006年商标监管工作要以查办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为核心,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为重点,在2005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认真总结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经验,针对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查找出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工作机制和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商标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三是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在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中加强对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强与企业名称核准登记管理部门的协调,依法纠正企业名称与驰名、著名商标冲突的问题。四是认真贯彻《印刷业管理条例》,开展对商标印制行政审批取消后商标印制监管情况的调研,加强与新闻出版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查处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行为,从源头杜绝侵权假冒商标行为。五是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在商标异议裁定、商标争议裁定和商标案件查处中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同时加强对奥运会标志、世博会标志的行政保护工作。六是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的侵权假冒行为,合力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工作,依法严厉 打击有关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侵权假冒行为。要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的查处为突破口,对侵权假冒生产窝点、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七是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与公安司法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凡是以商标侵权投诉经查属实的案件必须严格按侵权查处,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力度。八是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指导各级工商局在展会上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促进展会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商标监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一中心工作,加大对企业和全社会商标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等,积极组织商标代理机构和有关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和广播、电视等媒介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商标法制意识,扩大注册商标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商标保护与维权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企业的定点联系、走访座谈制度,通过检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指导企业健全商标管理制度,熟悉商标保护规则,合理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要加强与当地外商投资企业的交流,介绍我国的商标保护工作,听取他们对商标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增强他们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了解,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商标工作的指导,不断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商标注册意识和保护意识,特别要从优化地方产业结构、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出发,加强对我省“名、优、特、新”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引导工作,积极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和帮助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战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认真做好陕西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鼓励企业争创陕西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扩大我省知名商标的社会认知度,推进我省名牌兴陕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