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和《2009年全省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09年全省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和《2009年全省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09年商标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商标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和创新思想观念,创新监管机制,创新工作作风的要求,围绕继续推进“五增五创”工作主题,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标侵权,实施商标战略,推动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能,竭尽全力服务,为促进山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各市工商局要创新思想观念,把转变商标监管方式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一)把商标监管工作融入服务中,实现由单一的商标监管执法向监管和服务并重转变,在监管中提供服务,从服务中体现监管,既要依法履职,又要热情服务。
(二)把商标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实现由市县工商局几个人专管的格局向市县所大多数人共管的格局转变,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商标监管和服务。
(三)面向企业和农村,推进商标战略宣传,实现由一般性商标知识宣传向实效性实施商标战略宣传转变,提升宣传品味,激发企业和农户运用商标增加收入,奔向富裕的意愿。
(四)建立商标维权长效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重点对生产、流通以及商标印制企业实施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商标专用权执法行动,以净化市场,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利用互联网快捷便利的特点,在局域网上建立商标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商标信息,指导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商标权人的联系,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
今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提出“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重大举措。各市工商局要抓住机遇,运用商标战略,服务“三农”经济发展。
(一)积极引导农民注册商标。各市县工商人员要走出机关,深入企业、深入农村,用真实的数据、可观的效益和致富的典型等实例,向企业和农户宣讲注册商标的重要意义和可能带来的巨大效益,在企业和农户中形成注册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要把推动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农产品企业和农民的引导,努力提高其主动注册、精心培育、自觉维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积极性。对具有地域优势、特定品质的农产品要引导农产品企业、有关协会和行业组织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并在注册数量上有新突破。今年各市要指导企业和农户申报注册3-5件地理标志商标。
(二)鼓励企业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重点引导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商标战略意识,强化对农产品商标的创造研发,增加商标附加值,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要进企业、进农户调研,有针对性的帮助其注册一批农产品商标,指导认定一批农产品著名商标,推荐申报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农产品驰名商标。要进一步指导农产品龙头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注册国际商标,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商标权发展壮大自己。要进一步鼓励具有特定品质的农产品定牌加工企业在出口产品上使用自主商标。
(三)努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受金融危机影响,我省有近百万农民工失去工作,如何解决好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市工商局要深入驰著名商标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督促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妥善解决劳资纠纷。要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在岗培训等多种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要指导驰著名商标企业与当地劳务部门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帮助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要动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充分运用“地理标志联姻农民工”的经营模式,拓宽就业渠道,吸引和吸收广大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四)积极推动农村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开展地理标志调查,掌握当地农产品地理资源状况、品质特征、数量、类型、分布、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对企业进行重点分类指导。进一步指导农产品企业及农民运用“公司+商标+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地理标志+农户”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推进农村增效,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要深入调研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重点跟踪成效明显的典型地区,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市工商局要抓一至两个典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省局适时进行推广。
(五)学习借鉴外省工商局以注册商标进行质押融资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尝试探讨帮助我省困难企业以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进行质押融资的办法。各市工商局可协调金融部门选择一家具备条件的驰名或著名商标企业作为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
我们已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品牌节,去年各市又结合本市特点举办了第二届品牌节。今年我们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局的部署在第一、二届的基础上,及早谋划,办好第三届山西品牌节。省局初步拟定今年山西品牌节的主题是“品牌战略与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市工商局要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第三届山西品牌节办成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有声有色,气氛热烈的盛会,以展示山西品牌形象,进一步推动我省商标战略实施。
四、深化服务,全力抓好驰名商标推荐、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驰名商标推荐、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推荐一批具有创新性、显著性的驰名商标,推荐认定一批最具影响力的山西省著名商标。
(一)各市工商局要实地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本地区知名度广、信誉度好、科技含量高、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商标数量,进行排队,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对积极申报驰名商标的企业要全力帮助指导,发现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其报送的材料要按《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的有关要件严格把关,加强严肃性,切实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对具备驰名商标认定要件的,积极向国家工商总局依法推荐。省局对被动保护中的案件材料要亲自审查,实地查看,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提高认定率。
(二)依据《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集中认定一批山西省著名商标,对2009年到期的340个著名商标,也要做好重新认定工作。各市工商局对新认定的和重新认定的著名商标,要以制度规范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要扶优限劣,优中选优,严格把关。对省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当地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特色农产品等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推荐,切实提高著名商标的认知度,扎实做好山西省著名商标的审查认定工作。
(三)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回访制度。省局拟制定《著名商标企业回访制度》,明确有关规定和回访内容,帮助企业改正商标运行中的瑕疵,指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积极创新商标、努力发展自主商标。今年各市工商局要加大对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对商标运行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帮助其提高运用商标发展壮大的能力。
(一)各市工商局要以保护食品商标、药品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依法保护自主创新的成果和积极性。要继续加大商标执法力度,充分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加大对涉台商标的监管力度,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涉台商标案件的投诉和举报,严厉查处侵犯涉台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要及时解决涉台商标问题,指定专人主动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省局。要积极引导支持台资企业通过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获得重点保护。
(三)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力度。重点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严厉打击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省局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四)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商标授权经营,对规模化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化商标监管,从制度上促进形成市场主办者和进场商户尊重他人商标权,自觉抵制或不卖假冒商标商品的良好市场环境。继续指导市场主办者与商户签订有关保护商标权的协议。
(五)加大商标办案工作指导力度。各市工商局要帮助和指导基层提炼商标办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和树立商标执法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和提高全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要加大对基层商标管理人员的执法办案培训,选择典型或疑难案件,在全省商标办案人员中进行评析和研讨。要运用电脑网络进行典型案例的研讨分析,带案下基层,组织现场练兵,请基层办案能手现身说法,讲授办案经验。要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商标工作的指导,充分调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加强系统、部门之间的商标办案协作。各市工商局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加大省内各市、县(区)之间的商标办案协作力度,形成强大的打击商标侵权合力。要扩大省际间协作办案范围,学习和借鉴外省办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我省商标管理人员的执法办案效率。今后凡是跨省的商标侵权案件,各市县要向省局上报,形成制度。要加强与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商标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商标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各市工商局要加强与当地媒体的合作,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商标战略、全力支持商标战略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要加强商标惠农政策的宣传,让企业、让广大农民充分知晓,从中受益。要抓好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宣传,及时报道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例,震慑犯罪。要送法进企业,提高企业商标权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
2009年商标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商标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以创新思想观念,创新监管机制,创新工作作风为工作目标,以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商标权益,实施商标战略,服务“三农”发展为工作重点,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实现由单一的商标监管执法向监管和服务并重转变,在监管中提供服务,从服务中体现监管,把工作重心放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
2、实现由市县工商局几个人专管的格局向市县所大多数人共管的格局转变,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加强辖区企业的商标监管与服务。
3、实现由一般性商标知识宣传向实效性商标发展战略宣传转变,用真实数据、可观效益、致富典型等实例,向企业和农户宣讲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和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在企业和农户中形成重视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
4、强化日常巡查,重点对生产、流通领域以及商标印制企业实施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商标专用权执法行动,以净化市场,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5、利用互联网快捷便利的特点,在局域网上建立商标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商标信息,指导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商标权人的联系,从源头上加强商标监管,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7、加强对农产品企业和农民的商标法律宣传,努力提高农民主动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自觉维护商标的意识,进一步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实例,激发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增加收入的积极性。
8、对具有地域优势、特定品质的农产品要引导农产品企业、有关协会、行业组织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并在注册数量上有新突破。
9、有针对性的帮助农产品企业和农民注册一批农产品商标,指导认定一批农产品著名商标,推荐申报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农产品驰名商标,极大地提高农民注册和使用商标的积极性。
10、重点引导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商标战略意识,强化对农产品商标的创造研发,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对条件成熟且具备竞争优势的商标要积极引导其争创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
11、进一步指导农产品龙头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注册国际商标,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商标权发展壮大自己。要进一步鼓励具有特定品质的农产品定牌加工企业在出口产品上使用自主商标。
12、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督促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妥善解决劳资纠纷。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在岗培训等多种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13、引导驰著名商标企业与当地劳务部门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帮助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动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充分运用“地理标志联姻农民工”的经营模式,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吸引和吸收广大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14、开展地理标志调查,掌握当地农产品地理资源状况,品质特征、数量、类型、分布、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对企业进行重点分类指导。
15、进一步指导农产品企业和农民运用“公司+商标+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地理标志+农户”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推进农村增效,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16、深入调研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重点跟踪成效明显的典型地区,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17、学习借鉴外省工商局的先进经验,研究探讨以注册商标进行质押融资的办法,以帮助农民及涉农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对条件成熟的驰名商标企业,各市工商局可联合金融部门选择一家作为试点,以驰名商标进行质押融资。
18、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等重大战略部署办好第三届山西品牌节。
19、了解企业发展状况,摸清本地区知名度广、信誉度好、科技含量高、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商标数量,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分类指导,重点培育。
20、做好驰名商标推荐、山西省著名商标审查认定工作,推荐一批具有创新性、显著性的驰名商标,审查认定一批最具影响力的山西省著名商标。
21、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回访制度。省局拟制定《著名商标企业回访制度》,明确有关规定和回访内容,帮助企业改正商标运用中的瑕疵,指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积极创新商标、努力发展自主商标。
22、以保护食品商标、药品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依法保护自主创新的成果和积极性。继续加大商标执法力度,充分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23、加大对涉台商标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侵犯涉台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涉台商标案件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解决涉台商标问题,指定专人主动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省局。
24、积极引导支持台资企业通过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获得重点保护。
25、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力度。重点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严厉打击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26、规范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各市要进一步规范商标授权经营,对规模化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化商标监管,从制度上促进形成市场主办者和进场商户尊重他人商标权,自觉抵制或不卖假冒商标商品的良好市场环境。继续指导市场主办者与商户签订有关保护商标权的协议。
27、加大商标办案工作指导力度。帮助和指导基层提炼商标办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和树立商标执法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和提高全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28、加大对基层商标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选择典型或疑难案件,在全省商标办案人员中进行评析和研讨。组织现场练兵,请基层办案能手现身说法,讲授办案经验。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商标工作的指导,充分调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9、加强商标办案协作力度。加大省内各市、县(区)之间的商标办案协作力度,形成强大的打击商标侵权合力。扩大省际间协作办案范围,学习和借鉴外省办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省商标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30、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商标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商标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31、宣传商标惠农政策,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商标战略、全力支持商标战略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让企业和广大农民充分知晓,从中受益。宣传商标专用权的行政保护,及时报道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例,震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