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葫芦岛市2007年度获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单位的决定
2007年是全市实施商标兴市战略的第二年,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扶持下,经过有关企业的不懈努力,我市商标兴市战略又迈出了新的步伐,凯森蒙制衣集团有限公司“凯森蒙”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虹豆香”等3件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同源”等5件商标被认定为市著名商标。这些驰著名商标不但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和高价值的无形资产,也是我市的“城市名片”,显示着我市的经济实力和整体形象。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市商标兴市进程,根据《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辽宁省著名商标的3家单位一次性各奖励5万元,对获得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的5家单位一次性各奖励1万元。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在用好用足驰名、著名商标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加快向商标经营型企业转变,为振兴全市经济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希望全市企业以他们为榜样,锐意进取,自主创新,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努力为我市商标兴市战略的顺利实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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