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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07-17     (点击: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抚政发〔201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运用商标战略助推抚顺经济加快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0〕7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目标,以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为主线,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大局,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培育品牌商标,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地区经济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通过宣传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商标在发展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企业在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保护中的主动性,自主开发品牌产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政府部门加强引导服务,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发展、管理和保护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企业深入实施商标战略。

(二)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发展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要重视数量,更要重视质量,坚持申报认定条件和程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快发展、多发展。

(三)坚持重点培育,平衡推进。对有潜力的企业商标,要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确定培育重点。对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保证商标平衡发展。

(四)坚持着眼当前,立足长远。要根据我市商标基础实际,着眼当前,立足长远,重点抓好近期目标的实现,兼顾中、远期目标,促进我市商标战略的深入持久发展。

(五)坚持鼓励创新,外向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丰富商标内涵,提高商标附加值,增强商标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引导企业注册国际商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

三、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一)主要任务

1. 商标战略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商标注册、使用及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政府支持、部门协作、企业积极实施的良好发展环境,健全商标发展和服务体系。

2. 企业和社会商标意识普遍提高。企业重视商标,善于运用商标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提高消费者对商标的认知度。

3. 商标自我保护和行政保护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商标所有权人法律意识,增强其通过民事、行政、司法等途径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作用,运用行政手段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注册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

4. 商标发展的质量和速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各类知名商标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二)发展目标

1. 2010年全市申报驰名商标2-3件,确保成功1件;争创省著名商标20件;争创市著名商标50件;培育地理标志产品1-2件。

2. 到2012年,全市申报驰名商标9件,力争成功6件以上,全市驰名商标总数9件以上;新创省著名商标60件,由目前的57件,发展到117件;新增市著名商标100件,由目前的145件,发展到245件;新增农产品商标80件,由目前的120件,发展到200件;力争实现地理标志商标零的突破;新增注册商标900件,由目前的约1600件,发展到2500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商标战略的政策扶持力度

市政府对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企业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企业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励;对争创驰名商标有贡献的部门给予适当奖励。各县区政府也要实行对驰名商标企业和省、市著名商标企业的奖励政策。 其他有关扶持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0〕7号)执行。

(二)发挥产业优势,培育知名商标

围绕沈阳经济区和沈抚新城建设,将顺城区、抚顺经济开发区确定为商标战略示范基地,重点支持装备制造、先进能源装备制造、原材料加工、高新技术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商标,提高市场主体运用商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争创工作。 加强服务业商标注册工作,引导服务业增强品牌意识,发挥典型服务商标引领作用,提高服务型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和争创知名商标的主动性、积极性,培育服务业品牌,促进服务业发展。 积极引导国际注册,争创国际品牌。以抚挖公司、永茂建机、哥俩好公司等企业为重点,积极支持企业外向发展,扩大出口,引导和带动国际商标注册。

(三)推进商标战略的宣传

通过开展工商职能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商标相关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商标战略工作和企业利用商标促进发展的成果。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研讨会、产品推介会,参加各类博览会、经贸洽谈会、大型展会以及利用广告等形式,开展对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和交流,营造重视商标、利用商标、争创品牌商标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商标服务,加强驰、著名商标梯队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有效增加本地区商标注册总量,提高商标使用率,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供服务。要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协作机制,鼓励企业产品创新、升级。开展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跟踪服务,引导企业开展知名商标价值评估,帮助企业进行商标质权抵押,提高商标资产在解决企业发展、融资等方面问题的作用。 要以争创驰名商标为重点,建立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储备梯队,帮助梯队企业加强对商标宣传,提高商标的市场竞争力,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并及时对梯队企业进行调整补充,一边争创,一边培育,一边储备,保持争创工作的连续性。

(五)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

各县政府要把发展农产品商标列入工作日程,组织实施“注册一个商标,树一个品牌,兴一项产业、富一方百姓”的帮农战略,推进商标富农工程。要深入涉农企业和农业经济组织调查研究,帮助农民提高产品品质、拓展销售渠道、完善商标注册使用。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商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给予指导帮助,健全地理标志有关使用制度和检测条件,明确地理标志的有关申报条件。对现有的农产品商标要进一步加强培育,为争创省、市著名商标奠定基础。

(六)开展商标执法,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

依法打击商标违法行为,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宣传和培训,使企业依法使用商标,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同时提高商标自我保护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认真受理商标侵权投诉,及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依法维护商标专用权。要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行为。

(七)加强领导,为商标战略提供保障

为加强对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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