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我省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10年1月15日批复和裁定,我省下列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现公布如下: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皮鞋、鞋商品上的“AOKANG”商标;
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1类洗涤槽商品上的“欧琳OULin及图”商标;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4类布商品上的“YUEMEI及图”商标;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0类食品用塑料装饰品商品上的“大东南DaDongNan”商标;
宁波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培罗成”商标;
杭州江南布衣服饰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JNBY”商标;
开化县特产局(茶叶局)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0类茶商品上的“开化龙顶及图”商标;
浙江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7类工业缝纫机商品上的“杰克JACK”商标;
浙江情森制衣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情森QINGSEN及图”商标;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7类压缩机商品上的“jiaxipera”商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7类机油冷却器商品上的“银轮及图”商标;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2类船用齿轮箱商品上的“前进ADVANCE及图”商标;
浙江达可尔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2类硅整流汽车发电机商品上的“远州”商标;
浙江大虎打火机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4类打火机商品上的“虎Tiger及图”商标;
浙江牧童鞋业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童皮鞋商品上的“牧童及图”商标;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7类塑料管、管子接头商品上的“公元ERA”商标;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喬治白”商标;
盛宇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4类被子、鸭绒被、床罩商品上的“盛宇及图”商标;
浙江宾王扑克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6类纸牌、扑克牌商品上的“宾王”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7类气体分离设备商品上的“杭氧Hangyang及图”商标;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7类合成树脂(半成品)商品上的“點石及图”商标;
浙江森森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6类室内水族箱商品上的“森森”商标;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5类杀害虫剂商品上的“新农XIN NONG及图 新农XIN NONG”商标;
帅康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1类吸排油烟机商品上的“帅康SHUAIKANG及图”商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2类汽车制动器配件商品上的“VIE”商标。
上述商标中涉及有关案件的,请各立案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结案并落实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