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欢迎您!

法律规范

 

在线投稿 更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5-07-17     (点击: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

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和

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7l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要求,决定撤销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活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分别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纳入日常工作负责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著名商标认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下一条: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