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5.26”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专利中介机构体系建设,促进我省专利中介机构健康、快速、规范地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社会提供优质、诚信的中介服务,鼓励专利代理执业人员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根据《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评选办法》,我局决定评选“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星专利代理人应符合《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评选暂行办法》,以及“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评选标准”。
按照“申报-审核-公示-评定-表彰和公告”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专利代理机构依据“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评选标准”,对2006年1月-12月的专利代理人执业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自评,认为符合评选标准的,在3月31日前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评选推荐表”8份。
(二)审核。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和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候选名单。
(三)公示。评审委员会在甘肃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甘肃专利信息网)上对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发现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定。评审委员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名单,根据《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评选办法》和“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评选标准”进行综合打分评定,根据得分情况和结合公示的反馈意见,确定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名单。
(五)表彰和公告。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将对评定为“甘肃省明星专利代理人”的专利代理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告,对明星专利代理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为搞好本次评选工作,省知识产权局成立“甘肃省明星代理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评审委员会),其组成人员为:
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