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欢迎您!

法律规范

 

在线投稿 更多>>

3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七号)——关于指定永新专利代理公司涉外代理权限的通知
2015-07-20     (点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七号)

(1987年5月1日)

经国务院指定,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理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其他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

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于1987年6月1日开业,

特此公告

附: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永安广场103室

电话:3-7391818

电传:30431NTEDLHX

上一条:327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下一条:325中国专利局关于专利管理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