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工商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为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商标品牌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商标品牌的总体发展水平是一个地方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具体体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快速推进,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184件,其中涉农商标47件,地理标志农副产品证明商标6件,集体商标2件。拥有宁夏著名商标8件。这些商标的成功注册,搞活了企业,拉动了产业,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竞争份额迅速增大,企业综合效益明显提高。但还存在企业观念滞后、品牌意识不强、发展不平衡、使用率不高、企业的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动、部门主抓、社会联动”的要求,加大扶持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以品牌兴业、以品牌聚资、以品牌引才、以品牌兴市,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总量增多、类别增多、品牌增多”的要求,积极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借助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达到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到2012年,全市拥有全国驰名商标1件,填补我市驰名商标的空白,拥有宁夏著名商标达到3-4件,形成品牌工业、品牌农业和品牌服务业相互促进的品牌经济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品牌固原。
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形式发展商标,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努力实现我市商标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新突破。
(一)围绕“商标富农”,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商标。结合特色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加强与涉及农户多的瓜果、蔬菜、粮食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积极引导名、优、特、新、稀农产品申报注册商标。要将西吉的马铃薯、淀粉,彭阳的黄酒、朝那乌鸡、朝那乌鸡蛋,泾源的泾河牛肉,隆德县沙溏的蔬菜,原州区的酥梨作为重点,积极引导名优特新农产品以及获准使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申报商标注册。
(二)围绕“商标强企”,加快推进企业产品商标。引导企业研发商标、运用商标、积极申请商标,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申请注册特色品牌。要以苗木、制药、畜草、建材、化工、面粉等产业为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特有商标品牌。
(三)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服务商标。要将六盘山、须弥山、火石寨、将台堡、老龙潭等旅游景区以及宾馆、餐饮业作为培育重点,拓宽思路,积极注册服务商标,树立服务品牌,运用品牌效益,促进服务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围绕清真特色食品行业,积极培育清真食品品牌。重点培育“馓子”、“羊杂碎”、“油面茶”以及小杂粮等回族特色食品,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将我市回族特色食品通过品牌市场,进入商场、超市,逐步走向全国。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要充分发挥“环境促动、企业主动、政府推动”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战略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举办专家研讨、法律培训、参观学习等活动,加强《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工商等部门要制定具体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帮助企业培养商标管理人才,指导企业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建立商标管理制度,落实商标创牌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商标的开发、包装、宣传和经营,提高商标品牌信誊度和市场占有率。企业要把商标品牌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把商标的特点与企业的需求相结合,制定适合自己的措施和策略,研发具有鲜明待点、体现自身价值、社会认同度高的商标,并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要切实加强商标内部管理,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对商标的设计、注册印制、保管、使用、变更、续展、许可等一系列工作加以规范,实施科学严格的管理,防止因企业商标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商标权流失,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商标的宣传,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从而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为全面实施商标战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完善激励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确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梯队企业。要积极鼓励商标注册,建立对商标尤其是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农产品商标的奖励和补贴制度,重点加强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奖励:凡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凡新获得宁夏著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万元;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当年获得各级驰(著)名商标的,以就高为原则只奖励一次。在以上奖励的同时,企业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还可另行给予奖励。对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涉农商标企业,也由企业所在地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以上奖励限于主要给本市纳税的企业)。工商部门要大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积极帮助、指导企业争创著名、驰名商标;同时,要为著名、驰名商标企业开辟企业登记、年检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登记、年检;增加驰(著)名商标企业信用分值,如企业申请,可直接申报固原市或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同时各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按照同等优先原则,优先采购我市著名、驰名商标企业的商品、服务。财政部门将发展商标品牌战略列入财政预算,为全市商标品牌战略的顺利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科技、发展改革、金融土地、税收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扶持著名、驰名商标企业,做强做大,扶持重点企业打造强势品牌,优先为著名驰名商标企业提供信贷、配置土地、电力等资源,科技人事等部门要支持各类企业引进科技项目,工信、商务、林业、农牧、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分类指导,提高企业创牌成效。要充分挖掘企业已注册商标的潜力,建立健全梯级争创机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商标的培育力度。对已基本具备条件的企业,帮助其做好驰(著)名商标的申报和认定协调工作;努力提高著名、驰名商标认定的成功率,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要积极整合资源,推进注册集体商标,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打造优势产业品牌基地。要加快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动员和指导一批有特色优势和规模产业优势的农副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引导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走商标品牌发展之路。积极推广实施“公司(协会)+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发挥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作用,带动千家万户农民增收致富,要形成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和招商引资,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四)依法加强监管,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环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假冒、侵犯商标权违法行为。要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规范相结合,着力治本,切实维护商标专用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各类商标侵权案件投诉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办。对我市企业商标被外地侵权的,要充分发挥“打假维权”网络作用,协助企业联系当地有关执法部门予以打击,为企业保驾护航。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指导企业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服务场所和贸易活动中正确使用商标,加强自我保护。
(五)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商标战略实施环境。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紧迫而长远的工作任务。为加强商标战略的领导,特成立由工商、 财政、发改、质监、农牧、工信、商务、卫生、公安、人力资源、金融、林业、国土、环保、科技、文化、税务、旅游、招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对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策划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负责研究制定本部门商标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商标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要通过密切配合、优质服务,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创造一个健康、有序、宽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