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激励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五届江苏省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评选活动,并在评选专利奖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专利项目参加第十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一)专利权人根据《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申报材料(附件3)按顺序用A4复印纸装订成册,一式4份及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所在地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二)为便于统一生成本次评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江苏省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附件5)的格式,将所推荐的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后与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有关材料可从省局网站下载,网址: www.jsip.gov.cn)。
望各市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按照《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广泛发动并认真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单位(包括辖区内高校)和个人进行申报,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分配(附件6)筛选推荐本地区优秀项目申报,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电话:(025)83279971 传真:(025)83279972
邮 编:210008 电子邮箱:ipjiangsu @sina.com
为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激励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凡在江苏省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所拥有的中国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以单项专利为申报单位):
一、自申报日前已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收到授权通知书)。
二、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未曾获得过江苏省专利奖(江苏省优秀专利项目奖)。
应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积极运用专利制度保护和扩大市场份额、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及积极提出国际专利申请的项目。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 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三、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奖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和专家评审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负责专利奖评选的日常管理工作,专家评审组由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出相应人数组成,负责专利奖的评审工作。
专利权人按要求填写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专利奖申报书》向所在地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申报,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签署意见后,按指标向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
一、初步审查。办公室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组。
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细则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的初步意见,送交领导小组。
三、审核确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
四、公示批准。对评出的专利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批准获奖。
一、省知识产权局对获奖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对获奖项目和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在展览交易、推广转让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获得专利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在其产品上标注江苏省专利金奖或优秀奖项目的字样及获奖年月。
获得专利奖的项目,若有合法证据证明不具备获奖条件的,由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领导小组批准,撤销授奖、追回奖牌和证书,并予以公布。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及推荐单位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材料,如弄虚作假,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向其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二、参与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所涉及的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参加评审工作的资格,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二、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寸)2份;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
五、专利证书及最近一次专利年费凭证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六、涉及专利侵权纠纷并胜诉的项目,须提供相关材料;
八、凡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项目,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
九、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证明(如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对该项目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提供的实用新型专利查新检索报告;
十二、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专利项目介绍(1000左右);
十三、江苏省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只需提供电子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技术状况表、经济效益表、社会效益表由专利权人负责填写。实施单位实施状况表由实施单位填写。
二、经济效益方面的数字必须以实施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社会效益指已实际收到的效益。填写内容必须可靠,一经发现虚报即取消资格。
三、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负责核实申报书的内容和填写格式。
四、项目基本情况表中,发明人、设计人的通讯地址指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通讯地址。
(一)经济效益指由于实施该项目直接累计净增效益的年均效益。如:年净增产值、上缴税金、利润留成额或年节约能源(换算成标准煤)、降低原材料消耗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率等。
(三)新增销售额指采用该专利新增加的销售额,以实际出厂(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四)新增利润指实施该项专利新增加的盈利,包括上缴税金。
(五)创收外汇指实施该项专利新增加的创汇额,其所增利润按国家汇率折合人民币计入新增利润栏目中。
(六)增产、节约各项数字均指实施该项专利前后的比较数字,写明数量,同时按国家审定的计划价格折合人民币,其总金额一般均应累计入“新增利润”中,其中未计入部分金额,单独填入“未计入新增利润”栏目中。
(七)累计指从该项专利的第一家单位实施之日起到统计数字截止日取得的各项累计效益。
(九)增收(节支)总额指从该项专利实施日起到统计数字截止日取得的增收(含节支)总额。该总额=科研开发阶段的收入+新增利润+未计入新增利润金额。
(十)实施后年均增收(节支)金额指从实施专利起到统计数字截止日,这段期间内年平均增收节支金额。
(十二)科研开发收益指除实施效益以外的其他收益(如专利许可费等)。
六、实施单位实施状况表原则上主要实施厂家(项目基本情况表中所列实施单位)都应分别填写。
七、申报书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计截止日均为2006年12月底。
八、效益数据的来源、计算方法、公式,请另附材料写明。若有间接或潜在的经济效益,也可说明,供评审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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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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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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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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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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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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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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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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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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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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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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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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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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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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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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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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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单位
| 许可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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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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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地区
| 申请时间
| 法 律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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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内容、与现有技术相比主要优点,发明创造高度的评价、何时何地获何种等级的奖励、颁奖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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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开发投资
| 万 元(其中外汇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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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开发收益
| 万 元(其中外汇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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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 时 间
| 累 计
| 年 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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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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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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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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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收外汇(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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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煤
| 千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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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电
| 千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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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油
| 千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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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钢材
| 千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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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木材
| 千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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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粮食
| 千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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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千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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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计入新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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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节支)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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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后年均增收(节支)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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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后年均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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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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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截止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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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情况:(实施单位、用途、应用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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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情况: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消除公害污染、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医疗保健、保障国家和公共安全、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详细说明,如能采取定量方法说明的均需有具体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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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护情况:采取何种措施保护专利权,如何运用专利保护获取并巩固市场竞争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在各种有关知识产权纠纷中,如何利用专利权提出合理诉求,获得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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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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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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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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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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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效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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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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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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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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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收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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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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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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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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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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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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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意见
|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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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
|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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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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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申报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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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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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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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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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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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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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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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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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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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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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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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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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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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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