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发明协会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经贸委、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自主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时代精神,激励科技人员潜心发明,努力创造,积极投身创新型省份的建设,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发明协会,共同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本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不包括外资企业或机构)中工作的职务专利发明人或具有本省户籍的非职务专利发明人(其主要专利在本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具备评选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爱民,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刻苦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3、主要发明成果为已授权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并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已当选江苏省往届十大杰出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的,不参加本届评选。
设杰出专利发明人奖10名,优秀专利发明人奖10名。
由九个发起部门共同组成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为评选办公室),由省知识产权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省辖市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相应部门成立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市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高校系统由省教育厅牵头,成立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高等院校的组织申报工作(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评选采用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各类已获授权专利数量多,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所占比重大。
主要专利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造性强,专利技术成果属高新技术领域,对促进本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主要专利技术应用产生的新增销售额大,新增利润高;或者在节能、降耗、环保以及提高公共卫生和安全水平等方面社会效益显著。
2、符合评选条件的专利发明人可自行申报,也可由专利发明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申报人应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3)经专利实施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专利实施情况及效益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格式、打印装订(切勿使用塑料封面),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各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本系统范围内的申报,并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给市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人或推荐单位为高校系统的直接报送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接受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汇总。
1、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的身份、专利的有效性、经济效益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参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初评。
2、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严格按名额分配,确定报送人选,并根据初评结果对其进行排序,填写《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初评结果汇总表》(以下简称初评汇总表,见附件5)。对报送人选提出初评意见后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及初评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省评选办公室,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
3、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按初评汇总表的排序,填写《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发明人信息资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并将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书及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可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 www.jsip.gov.cn)。
省评选办公室在审核申报人资格,并对专利进行相关审查后,整理、汇总相关材料,提交评审专家组评审,同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相关材料进行公众投票。评选办公室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及网上公众投票统计结果,遴选出10名杰出专利发明人和10名优秀专利发明人候选人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对评选办公室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集体审定后,将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最终确定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和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和“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立即启动工作,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受理本系统的申报,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认真及时地做好初评上报工作。
附件:1、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4、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初评上报名额分配表
二、初评单位是指发明人所在省辖市评选工作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或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省教育厅)。
三、经济效益的有关数据应由专利实施单位的财务部门提供,并加盖财务章;许可转让的应提供许可转让合同书副本以及受让单位的实施效益证明,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
六、新增利润是指实施专利产生的利润(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复印件)。
八、社会效益是指实施该项专利对推动科技、教育进步,促进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消除公害污染、保证安全生产、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发明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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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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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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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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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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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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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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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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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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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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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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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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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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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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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位人事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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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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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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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明成果技术特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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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介绍发明成果的技术创新点及其对所属领域技术进步的实质性贡献和由此产生的市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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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明创造权属真实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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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产品实施及效益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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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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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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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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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状况及
| 受让人
| 许可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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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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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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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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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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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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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额(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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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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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填写的内容与数据应准确、具体、真实。经济效益中的三栏数据要附财务或税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专利或专利产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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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字或推荐单位意见
| 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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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公室意见
| 领导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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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人姓名、性别、出生年代、现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 主要专利技术水平及成果情况(注明主要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用纯文字介绍的形式,同时将一张2寸免冠照片,插入文本中。
注:《发明人主要事迹简介》、《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申报书》及《第三届十大杰出发明人评选发明人信息资料一览表》电子文档一起发送至gtx619@sina.com
地区及部门
| 限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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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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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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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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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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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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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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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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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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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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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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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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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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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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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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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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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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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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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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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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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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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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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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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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