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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专利资助办理的通知
2015-07-21     (点击: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专利资助办理的通知

(津知发管字〔2010〕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资助办法》(以下简称《资助办法》),就办理2010年专利资助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助标准

(一)对市、区两级专利试点企业,按《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创造类)任务合同书》确定的资助资金额发放。

(二)对承接2010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促进行动和青少年知识产权促进行动并为其提供免费专利申请服务的本市专利服务机构给予资金补贴,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促进行动和青少年知识产权促进行动产生的专利申请费给予补贴。

(三)对当年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的企事业单位,且首个专利申请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资助1000元。

(四)对当年推动本市企事业单位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且专利申请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代理机构,每服务一个企事业单位资助1000元。

(五)对当年PCT成员授权并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补贴10000元/件,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资助三个国家。

二、面上资助标准

(一)自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由天津专利代办处受理或通过电子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国内专利申请资助标准:

1、职务:发明320元/件,实用新型150元/件,外观设计150元/件。

2、非职务:发明185元/件,实用新型75元/件,外观设计75元/件。

(二)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交纳第三次年费的有效专利一次性补贴标准:

1、职务:发明270元/件,实用新型180元/件,外观设计180元/件。

2、非职务:发明135元/件,实用新型90元/件,外观设计90元/件。

(三)面上资助当年度资助累计最高限额为:每个法人单位不超过10万元,自然人不超过1万元。

三、资助办理

(一)受理部门

专项资助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受理,具体办理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面上资助由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区县知识产权局受理(具体地址见附件)。

(二)面上资助受理时间:

第一次:2010年8月24-25日

第二次:2010年10月26-27日

第三次:2010年12月7-8日

第四次:2011年1月12-13日

资助手续应尽快办理,11月以前的专利申请应于前三次受理日期领取资助,12月份的专利申请应在第四次受理日期领取资助,过期后不再给予资助。

(三)面上资助办理须提交如下材料:

1、《天津市专利资助请求书》1份(格式见附件2,可从天津知识产权网www.tjipo.gov.cn下载)。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盖章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请求书》第一页1份;

3、相关费用原始收据(留作下账凭据,不再退回)。单位已经下账的,需要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复印件。

4、属于职务发明的,须提供专利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可从天津知识产权网www.tjipo.gov.cn下载)、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于非职务发明的,须提供专利申请人产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资助手续的,还须提供《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委托书》原件和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出示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面上资助发放

经审查,上述材料齐备,并符合资助办法规定的当场给予资助,不符合资助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

附件:1、天津市各专利资助受理单位

2、天津市专利资助请求书

3、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委托书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天津市各专利资助受理单位

受理地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地 址

和平区

知识产权局

23196636

(和)四平东道79号

南开区

知识产权局

27585367

(南)西营门外大街华安北里2号楼2号304室

河西区

知识产权局

23278059

(西)绍兴道4号

河东区

知识产权局

24128548

(东)七纬路85号

河北区

知识产权局

26290229

(北)昆纬路39号行政许可中心30号窗口

红桥区

知识产权局

86516973

(红)勤俭道196号

东丽区

知识产权局

24999567

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11号

津南区

知识产权局

28559060

津南区咸水沽津沽路174号

西青区

知识产权局

27391678

杨柳青柳口路10号

北辰区

知识产权局

26393319

北辰区北仓道与中学西路交口北辰文化中心B座6楼工业与知识产权科

塘沽区

知识产权局

25863215

66896269

塘沽区上海道2221号滨海生产力促进中心

汉沽区

知识产权局

25695627

汉沽区新开中路96号

大港区

知识产权局

63220234

大港区育秀街永明路

武清区

知识产权局

59610217

武清区杨村镇新华北路

宝坻区

知识产权局

82626809

宝坻区南三路26号

静海县

知识产权局

28942893

静海镇胜利北路17号

宁河县

知识产权局

69115882

宁河县芦台镇震新路24号

蓟县

知识产权局

29030725

蓟县府前街县政府院区

开发区

知识产权局

25202777

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6层

保税区

知识产权局

84906670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

园区

知识产权局

83712578

天津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2楼

附件2:

天津市专利资助请求书

受理编号:

受托或计划组织单位代码

受托或计划组织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或

法人代码证号

专利申请人

(单位盖章)

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申请国别

申请人类别

1个人 2大专院校 3科研单位4工矿企业 5机关团体

联 系 人

发明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资助类别

1.市专利示范试点单位 2.一般单位 3.个人 4.青少年 5.区县(行业)专利重点单位

技术领域

1.信息技术 2.生物技术 3.医药 4.新能源 5.环保技术 6.新材料 7.其它

1、《天津市专利资助请求书》1份。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相关费用原始收据。单位已经下帐的,需要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复印件。

4、《专利请求书》第一页1份。

5、职务发明须提供受益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委托书》原件、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6、非职务发明须提供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资助手续的,还须提供《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委托书》原件和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出示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

按照《天津市专利资助办法》,初步审核,确定资助标准为 元。

受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委托书

(样式)

天津市××科技有限公司或自然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委托李××(身份证号:×××××××),

办理20××年专利资助事宜。

委托人(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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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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