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北京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四四号)的要求,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9年6月22日至7月17日进行。为做好北京考点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7月17日(节假日休息)
2、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6号西楼11层
电 话:66173160、66187557 传真:66187557、66160108
1.现场报名:首先登陆WWW. http://www.bjip.org.cn/代理人考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彩色照片,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接受查验并交纳报名费。
2.信函报名:首先登陆WWW. http://www.bjip.org.cn/代理人考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彩色照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和报名费邮寄到,报名费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注明“马东辉同志收”,并于2009年12月2日至12月4日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考务工作小组接受查验。
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1. 报考人员可依据《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2.关于考前培训班和参考书目等有关事宜,我局将于近期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关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bjipo.gov.cn)和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网站(www.bjip.org.cn)
网上报名系统,将在6月1日开通,可提前进行网上申报,详情登陆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网站(www.bjip.org.cn),根据报名系统指南操作。
附件: 1、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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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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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 出生日期
| |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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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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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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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 英语□ 日语□ 俄语□ 法语□ 德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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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学历
| | 专 业
| | 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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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擅长
| 机械□ 电学□ 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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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
| 专利代理机构员工□ 律所员工□ 公司职员□ 公 务 员□
科研人员□ 教 师□ 学 生□ 军 人□ 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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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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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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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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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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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省 市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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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省 市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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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 从大专以上学历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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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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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考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考试领导小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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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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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面交 □ 函报 □
| 报名费
| | 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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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者应先认真阅读报名表后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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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者必须对双线以上除“序号”以外的内容逐一填写,应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序号”由考点工作人员填写;
3.表中“身份证件种类”、“所擅长技术领域”、“报考人员身份”、“报名方式”选项均为单选,在所选项后面的“□”内打“√”即可;
4.“民族”一栏填写民族的简称,如汉族填写“汉”;
5.“出生日期”一栏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出生日期为1975年5月20日则填写“19750520”;
6.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填15或18位,若最后一位为“x”,也应填入“□”内;
7.军官证信息应填写完全,如果包括汉字、字母、括号,也应填入“□”内,每“□”填一个。例如某军官证号为政字第123456号,则在每个“□”内依次填写:政字第123456;
8.“理工类学历”一栏应填写已取得理工类专业毕业证书的学历,“专业”应填写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理工类专业,“最高学历”应填写已取得毕业证书(包括理工类专业和文科专业)的最高学历;
10.“工作单位”应填写报名时实际所在的工作单位;
11.“学习简历”应包括起止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如“1996.9-2000.7 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化学工程专业”;
12.“工作简历”应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如“1998.9-2000.5 北京中辉电子公司 软件工程师”;
13.“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准确、相对稳定的通讯地址,以确保能够及时收到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书等文件,如因通讯地址填写不详或错误而造成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书等文件无法寄出或收到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4.函报者应当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将报名表寄出,并于考试前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到考点的考试领导小组查验,查验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