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08年度专利代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利代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理工农医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1年人员,可申请参加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的评审。
(1)取得理工农医学科门类硕士学位,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2年,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先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2年,取得理工农医学科门类硕士学位后,又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1年,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科学历后聘任专利代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人员,申报助理研究员还需持有以下证书: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应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
1.申报人员所交材料明细表1份(贴在所报材料袋的封面);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3.申报简表一式8份(为上述申报表1、2、4、5、6、7页内容的复印件,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及提交论文情况);
5.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专业论文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一篇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论文应是任现职期间撰写的,可以是公开发表的,也可以是为晋升职称撰写的。专业论文选题和内容一定要密切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论点正确、论据充实、逻辑严密、文字简洁,并对工作有指导意义,避免套话、空话。申报人撰写的单位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工作会议报告、领导讲话稿、出国考察观感、产品说明书、编写的教材等不能作为申报中级职称的论文。申报中级职务的提交的论文字数应在4000字以上。
申报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凡符合北京市人事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向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了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政策及信息,请查看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bjp.gov.cn)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人事处。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二层225室(具体位置请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位置图)
附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