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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08年-2010年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5-07-17     (点击: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08年-2010年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8〕7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市企业竞争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巴彦淖尔市2008年-2010年商标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九月二日

巴彦淖尔市2008年-2010年商标发展规划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商标战略,培育名优品牌,提高企业和巴彦淖尔经济竞争能力,服务巴彦淖尔产品走向世界,实现“商标兴农、商标兴企、商标兴市”的目标,根据《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巴彦淖尔市2008年-2010年商标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巴彦淖尔市委二届五次全委会、市二届一次人代会议精神,按照巴彦淖尔市“十一五规划”“做大农畜产品加工业、冶金及矿山工业、化学工业、电力工业四大支柱产业”的思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巴彦淖尔特色品牌,努力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全市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我市企业质量效益、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运用巴彦淖尔市国际现代农畜产品(B型)保税物流园区良好平台,把握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机遇,在园区打造品牌集群区,使商标战略服务园区建设,园区建设推进商标战略。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巴彦淖尔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市场中的引领作用,建立起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模式,推出具有强势竞争能力的巴彦淖尔品牌,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实现“商标兴农、商标兴企、商标兴市”的目标。

㈠全市商标注册以年平均15%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商标注册达到1677件。其中证明商标达到4件,集体商标达到2件;

㈡全市驰名商标到2010年力争发展到5件;

㈢全市著名商标到2010年力争发展到50件;

㈣全市知名商标到2010年力争发展到70件。

三、商标发展的重点领域

㈠扶持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1、农畜产品(B型)保税物流园区是我市政府为实现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施“走出去”战略,直接对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搭建的一个良好平台。对入驻园区企业注册自主知识产权商标,培育著名、驰名商标要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商标战略要服务园区建设,依托园区建设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2、在扶持保护规范使用“巴彦淖尔小麦”、“磴口华莱士瓜”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同时,依托地缘优势,积极扶持注册“乌拉特草原羊肉”、“二狼山白山羊绒”、“巴彦淖尔番茄”和蜜瓜、枸杞、苹果梨证明商标工作。

3、扶持鼓励企业注册巴美肉羊、脱水菜、蔬菜、水禽等产品注册集体商标工作。对番茄产业、肉羊产业、葵仁产业、脱水菜产业加强商标资源整合利用,注册集体商标并规范使用,形成产业化经营,提高竞争能力。

4、在扶持保护规范使用“河套”面粉驰名商标的同时,积极扶持其他面粉加工、油脂加工、炒货业、食品行业如“全得妙”、 “大后套”、“宏发素康”、“玉林”、“佘太如意”等商标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工作;培育扶持“胡杨”商标争创驰名商标。

5、在扶持保护规范使用酒业“河套”驰名商标的同时,培育扶持“沙金古泉”、“马奴”、“寿翁”等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培育扶持“金川”啤酒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6、在扶持保护规范使用绒纺业“维信”驰名商标的同时,积极扶持“戎霸”、“柔丽雅”、“佳兵”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雪候鸟”争创驰名商标工作。

7、积极培育扶持肉类加工业“草原宏宝”、“草原鑫河”、“索仑”商标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

8、积极培育扶持饲料“恒牧”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富川”饲料争创驰名商标。

9、积极培育扶持种业“科河”争创驰名商标。

10、鼓励番茄、肉类、脱水菜、葵仁、面粉、羊绒等产业在境外注册国际商标,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11、积极鼓励、扶持农牧业特色产品的注册商标工作。

㈡扶持冶金及矿山业发展

对于冶金及矿山企业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扶持铜、锌、铅、钢铁冶炼及深加工产品、非金属矿山工业品,注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培育扶持其争创知名品牌。

㈢扶持化学工业的发展

积极引导扶持化学工业企业在新产品开发的同时,积极注册有自主知识产权商标;积极培育扶持如硫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生物制药等产业商标争创知名品牌,同时积极扶持“博威”、“昆龙屋”商标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化肥行业“乌拉山”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㈣其他产业

培育扶持电力、建材、餐饮、服务、旅游、建筑等产业注册有自主知识产权商标,争创知名品牌;积极培育服装业“尤龙”、“荭港”商标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积极培育扶持运输行业“巴运情”、建材“乌拉山”、“团羊”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四、商标发展的主要措施

㈠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市政府调整原“巴彦淖尔市实施农畜产品商标战略领导小组”为“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商标发展规划,统筹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商标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督促市直有关部门、旗县区政府具体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宣传商标法律和商标知识;组织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巴彦淖尔知名商标;指导培育推荐内蒙古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工作;总结推广我市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发展、保护经验。各旗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㈡引导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

各旗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标服务机构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和服务,健全商标档案,积极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制定商标战略实施规划,解决实际问题,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商标发展规划的目标。

㈢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及工商、新闻出版、报社、广电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商标法律、商标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通过设立专栏、制作专题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商标发展和“商标兴市”、“商标兴企”、“商标兴农”的典型事例,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标、宣传商标、发展商标、保护商标的氛围。

㈣ 完善激励机制,争创著名、驰名商标

各级政府要把帮助、引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作为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取得证明商标的组织要根据财力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

㈤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力度,保护商标专用权

人民法院、工商、公安、知识产权保护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㈥加强理论研究,扩大对外交流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不断加强对商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研究,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的学术和经验交流,适时组织商标管理人员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在全市推广商标战略先进经验,邀请知名专家来我市进行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不断推动我市商标战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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