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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苹果”商标图案是否构成商标近似的批复
2015-07-17     (点击: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苹果”商标图案是否构成商标近似的批复

(粤工商标字〔2007〕328号)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下列“苹果”商标图案是否构成商标近似的请示》(江工商 〔2007〕35号)收悉。

经查,德士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在第25类服装、鞋等商品上分别注册了“苹果图形”和“TEXWOOD及苹果图形”商标,商标注册证分别为第797769号和第813677号,其商标专用权依法受到保护。“TEXWOOD及苹果图形”商标于2004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根据你局上报的材料,省局认为,使用在服装上的第四种苹果图形商标与权利人的“苹果图形”注册商标(注册证第797769号)构成近似。

此复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上一条: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Aareglin嘉蘭安婕妤化妆品、嘉蘭安婕妤、嘉蘭安婕妤是否与注册商标“安婕妤”构成近似的批复
下一条: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金嵘乐力”、“乐力钙”与“乐力”注册商标是否近似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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