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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5-07-17     (点击: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7〕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九月五日

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

为加快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我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品牌兴市”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商标的创牌、运用、保护体系为重点,建立起商标品牌引领经济增长的品牌经济模式,推动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为主、市场导向的原则。

2.政府引导、共同推进的原则。

3.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

4.加强保护、规范整顿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具体目标是:

1.注册商标总量继续增长。注册商标申请量保持10%的年增长率,到2010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000件以上。其中,农产品商品商标和国际、国外商标注册数比“十五”期末翻一番;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实现零的突破,并有一定数量的增加。

2.高知名度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到2010年,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力争达到6件;湖南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90件以上,比“十五”期末增长60%。

3.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到2010年,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50%以上。

4.商标发展环境不断健全,推进商标服务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形成全市商标尊权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发展重点

(一)大力打造优势制造业的强势品牌

围绕全市“十一五”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全力支持有行业领先优势的湘钢、湘机、江南、江麓等10大标志性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并以成熟的品牌资源,带动10大产业集群的建设。重点发展壮大钢材压延加工、矿山装备与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6个产业集群,对上述产业集群内的产品,要以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为纽带,推行专业化协作机制,打造规模工业经济,把比较优势升级为竞争优势,打造湖南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品牌

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工作,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九华项目、德国工业园、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易俗河开发区等为依托,以一批高新企业为轴心,通过风险投资机制及股权投资、兼并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整合存量资源,培育强势品牌,形成高新产业规模经济,提高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和支持出口产品企业到销售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扩大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市场延伸。

(三)重点推进特色农产品的商标建设

积极发挥商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功能,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鼓励、引导农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推广“商标+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充分挖掘传统农副土特产品和手工艺品发展潜力,鼓励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巩固提高传统产业优势。以粮食、生猪、湘莲、蔬菜、水产、竹木等6大农业主导产业为突破口,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支持伟鸿、怀其、恒盾、港越等55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上下两端延伸,打造完整产业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重点打造提升服务业内涵的特色品牌

围绕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举措,积极实施服务业商标品牌战略,促进服务业升级转型。鼓励步步高、心连心、毛家饭店等一批企业以商标品牌为纽带,采用直营连锁、特许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积极推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推进品牌经营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放心店”品牌。重点鼓励现代物流、金融、旅游、餐饮、文化、房地产等服务业注册商标和商标品牌发展。加快建设万博港、铁牛埠、宁家湾、易家湾港、和顺石油等重点物流项目,将伟人故里韶山、湖湘文化发源地隐山、白石文化等历史人文底蕴融入到旅游特色产品的商标品牌形象定位中,打造旅游特色品牌。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实施目标绩效考核。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潭政发〔2006〕2号)精神,全方位加大对驰(著)名商标持有企业的扶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设立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列入预算。主要包括:商标的培育资金和奖励资金。培育资金包括用于宣传、培训和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和创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获得驰(著)名商标的企业的奖励和推动品牌战略的先进单位、个人的奖励。

(二)大力推进高知名度商标培育计划

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制定全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培育发展计划,建立品牌培育数据库,并适时进行充实和调整。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实施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工作和技术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商标兴企战略。重点培育和扶持14户大中型企业和34户成长性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引导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国外注册和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着力扩大自有品牌出口,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推动高知名度商标组建的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协作配套体系,形成“共同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的品牌商标培育市场化机制。推行“老字号振兴行动”,通过资产重组、资金扶持、技术支持等途径振兴老字号,挖掘老字号、老品牌资源,充分发挥老字号效应。

(三)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

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全面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高知名度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个人为辅助,强化工商、法院、公安、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多部门联合,依托跨区域的商标保护网络,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要的协作和监管手段,形成有力的保护机制。

(四)促进商标服务体系的构建

注重商标人才的培养,不断创造条件提高商标人才的文化素质和商标服务管理水平。注重中介服务机构的培养和人才引进,与科研院校建立企业商标管理、商标事务代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商标代理人才,提高咨询、代理、转让、维权、诉讼、评估等商标系列服务的水平。

(五)积极实施商标文化推进计划

以特色活动为突破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进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宣传活动,集中举办湘潭高知名度商标展示及推介活动,扩大高知名度商标的影响,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商标文化,重点宣传特色农产品商标在市场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作用。打造旅游业商标文化,将旅游产品商标定位与湘潭当地历史文化相结合,推动湘潭特色服务业的发展。

(六)着力构建企业商标信用体系

建立企业商标信用等级,完善政府、市场和公共舆论三位一体的商标信用监督体系,构建商标信用的评价体系。银信部门、工商部门稳步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促使商标信用等级与政府计划项目和金融机构融资相挂钩。以政府或中介机构为桥梁,将商标信用融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并实时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商标信用等级情况,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商标信用体系。

上一条: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商标协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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