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欢迎您!

法律规范

 

在线投稿 更多>>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7-21     (点击: )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科法〔2010〕187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的部署制定了《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实施。

附件:

1.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督导机构成员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1月5日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维护专利权利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投资与创新环境,根据《江苏省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专利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发挥专利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提高专利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开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严肃查处侵犯专利和制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案件,曝光恶意、群体、反复侵权行为,曝光专利诈骗行为和其他专利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推广,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专利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有序开展专利集中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体系、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逐步建立功能完备、反应灵敏的专利保护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1.严肃查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以产品制造集中的园区、专利商品集中的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家电、药械、汽车配件等为重点产品,以物联网、能源环保、生物、微电子等为重点产业,开展对带有专利标记商品、带有专利标识零部件的专项检查。全市确定重点企业不少于50家,检查专利宣传和专利标识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检查是否存在假冒专利、专利侵权行为。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巡查。专项行动期间,11月、12月、1月中下旬,全市各组织集中检查整治行动一次。在全市集中行动基础上,各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市(县)、区要以生产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确保集中检查1次以上。

2.严厉打击专利诈骗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各市(县)区的沟通与协作,畅通信息,上下联动,通过组织发布公告、公开信或警示短信等形式,提高包括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开展打击专利诈骗行为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冒充政府部门、全国性组织、国际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以专利评奖、专利转让等手段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3.从严从快处理涉外专利案件。对检查发现的涉外侵权行为,及时移交省局,依法从严处理。主动加强与海关执法部门的工作配合和协调,发现企业有假冒专利或专利侵权产品出口时,及时将涉嫌假冒专利或专利侵权的产品信息(包括生产厂商、产品名称、规格,涉嫌假冒或侵权专利的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地址等)通报海关。发现外地有假冒专利或专利侵权产品通过本市海关出口时,及时转告该产品制造者或销售者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便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4.树立商业领域正版正货典型。广泛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建立市级“正版正货”推进计划,以本地区重点生产企业、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商品销售集中街区为重点,选择专利保护工作基础良好的单位作为培养对象,协助建立专利保护有关规章制度,督促专利管理机构建设,培训有关工作人员,建立进货配货环节识别专利标识真伪、日常管理中处置专利法律状态变化等能力。积极开展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培育建设,提高商品流通市场自律能力,树立无锡商业良好形象。

5.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充分发挥“12330”维权援助电话服务保障作用,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群众投诉。启动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型企业专利保护状况调查,特别加强对企业专利权在本地、国内被侵权、假冒的信息收集和调查。对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的企业,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专项行动的契机,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维权。整合维权援助专业力量,加强与省维权援助中心的业务协作。创造条件,对经济有困难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国内专利维权给予法律援助,对境外专利维权给予经济援助。

6.加强会展经济专利保护工作。对专项行动期间举办的展览会、展销会、订货会等大型展会和活动进行调查摸底,主动加强与各展会举办方的工作联系与协调,会同展会举办方共同做好展会专利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我市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对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展览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派员进驻会展,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及保护工作,公布投诉受理事项和程序,对违反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7.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编写专利知识宣传手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举措、典型案例、重要成果。加强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服务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和专利权人积极参与专利维权,努力营造专利权人积极维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利管理部门积极查处的良好氛围。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权利人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曝光恶意、群体、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专利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四、时间进度

1.动员部署:2010年11月,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总体要求,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制定本行政辖区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组织实施:2010年11-2011年2月,各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各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督查。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统计分析,并在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统计月报表报市知识产权局,对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3.总结提高:2011年3月,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检查,并于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由市局统一整理归档。市专项行动督导工作组在开展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向市局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市局将适时表彰奖励本次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条件之一。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督导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的原则,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坚决打击专利侵权、销售和许诺销售假冒专利商品以及专利诈骗行为,营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2.强化执法协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行政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做到重大案情及时通报、刑事案件及时移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市、市(县)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跨地区跨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效能。完善市(县)区专利委托执法试点,建立上下联动的执法协作机制。

3.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市(县)区要加强对“12330”维权与举报热线的宣传,也可公开其他知识产权咨询、侵权案件举报监督电话,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服务社会公众。以权利人举报、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行动,提高结案率,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利人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4.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有计划地组织专利执法人员进行理论和专业学习,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逐步形成业务精通、管理到位、依法行政的工作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做到执法文明、程序规范、定性准确。

附件2:

无锡市打击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专项行动督导机构成员名单

督导委员会主任:吴建亮

督导委员会执行主任:黄晓珊

督导委员会委员:张 专 冯爱东 潘泉华 陈新宇 虞 洁

吴云亮 王 东 吴春娟 刘巨成 张 科

督导工作组:叶利群 胡熊星 王 凯 张 静 赵又力

张丽萍 马忠泽 叶 强 张 乐 陶其芳

朱中群 杭 平 王学会 朱华章

督导工作组办公室:乔 健 吴润梅 张爱军

上一条:徐州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条: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