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甘肃省二00六年度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总结我省二○○六年专利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基层专利管理部门和专利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促进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进一步提高专利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水平,我局决定表彰和奖励一批在2006年专利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专利代理机构、在甘注册的各类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以上单位的正式职工,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专利管理人员;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
3、在专利政策的制定、专利宣传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企事业单位专利制度的建设、专利申请、专利技术的产业化、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中介服务、专利战略的研究与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专利申请增长量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有明显提高;
6、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量有一定增长、代理案件的授权率保持在95%以上,无违规现象发生。
1、重视专利工作,将专利工作贯穿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2、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健全,配备了必要的专利工作人员;
3、专利管理和保护制度规范,建立了专利奖酬激励机制;
4、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进行科研开发、研究制定专利战略,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1、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专利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向;
2、热爱专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具有献身精神;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精湛、勇于开拓,不断进取,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4、对促进专利申请量的提高,加快专利的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重要贡献;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负责本系统和本区域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组织、遴选工作。各地区推荐申报先进企事业单位和先进个人不得超过2名。
(二)参评单位及个人须提供相关申报表。申报系统先进的单位须提供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企事业单位须提供2006年开展专利工作的典型材料。申报表可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ipo.gansu.gov.cn)下载。
(三)申报材料纸件5份和电子件1份(电子邮件),务必于2007年5月2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