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全省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市(州、地)人事局(处)、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有关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干部职工,为专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为了弘扬先进事迹,激励工作热情,进一步推动全省专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8号)、《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人事[2003]125号)精神,通过各地人事部门和专利管理工作部门认真初选,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全省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选,省人事厅和省科技厅决定:对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15个“全省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方晓佳等25名“全省专利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向获得全省专利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向获得全省专利工作先进工作者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这次受到表彰的单位在专利管理、专利执法、专利工作试点、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宣传培训、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战略实施、专利中介服务等各项专利业务工作的某一领域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受到表彰的个人热爱专利工作,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对促进本地区、本单位专利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专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全省广大专利工作人员和科技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应有的成绩。
我们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努力工作,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专利事业的发展,为我省的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