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废止的局长令、公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2年4月27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27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二号)
(1988年11月10日)
由于中国工商银行采用计算机管理,自1988年11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将使用新的专利收费帐号,现公布如下:
专利收费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办事处
帐 号:144005-63
198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第6号公告中的原帐号8901181自1988年11月15日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