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利调查”的通知
为及时掌握我国专利实施状况,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利调查”工作的要求,我局将围绕我市专利调查样本开展调查,请你们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专利调查抽样涉及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专利1200件。其中,发明专利522件,实用新型专利293件、外观设计专利385件;工矿企业809件、大专院校193件、科研单位89件,非职务109件。
(一)调查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式调查问卷、调查手册。
(二)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请各调查对象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专利调查问卷,调查单位和人员将对调查数据进行保密。
(三)请严格按照问卷已明确填写的调查对象和专利进行调查,不得更改调查对象或专利,否则视为无效问卷。
(四)属工矿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机关团体的专利调查问卷请按要求填好后务必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问卷。
(五)请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问卷返回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邮编:610031,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10号1楼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