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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及组织申报2003年项目的通知
2015-07-21     (点击: )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广东省专利

技术实施计划”及组织申报2003年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精神,促进我省专利技术实施,推进高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业化,增强我省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我局从今年起设立和实施“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并制定了《“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市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并积极探索和总结开展该项工作的经验。有条件的市也应设立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逐步形成省市共同推进专利技术实施的有效机制。现就今年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和我局《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精神,今年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侧重于民营企业。

(二)申报项目的专利技术必须满足《方案》中的条件,同时必须是有效的中国专利。

二、项目名额分配

各市申报项目名额分配为:广州、深圳、佛山市各3-4项,珠海、汕头、惠州、江门、东莞、中山市各2-3项,其它市各1-2项。

三、申报安排

(一)按照《方案》中“申报与管理”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

(二)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一式二份。请各市知识产权局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连同每个项目申报材料于2003年9月22日前报送我局规划发展处,并同时提交相应内容的word文档软盘或e-mail至ghfzc@gdipo.gov.cn。

附:

1.“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略)

2. 申报项目汇总表 (略)

二00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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