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局内各有关部门:
为了应对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突发的紧急事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建立专利代理人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密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考试工作的安全,我局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现将该预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为目标,建立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密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考试工作的安全。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出现的试题泄密事件。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分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的局领导,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办公室、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各考试承办单位应当成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
(1)一个考场(或者考区内的多个考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3.应急处置小组确认泄密危害等级的意见并将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1.发生泄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根据掌握情况及时确认泄密事件等级,制定泄密事件补救措施,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试卷在存放地点被盗泄密的,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追查和采取措施,并派工作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4.在泄密案件未侦破之前,应及时会同新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信息有关情况进行报道和炒作,造成社会动荡;同时应当及时加强对互联网监控,防止试卷泄密信息在互联网上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已经发出此类信息的,应当立即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封闭措施并积极查找信息来源;
5.试卷在运送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泄密的,应当迅速通报公安机关,并请求派遣警力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全力保护试卷安全,防止泄密范围扩大;
6.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在弄清泄密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及时督促有关媒体按照上级批准的统一报道口径和有关保密规定的要求,搞好正面宣传报导,防止出现不稳定情况;
3.及时派出人员参与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掌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的计划以及与保密有关的措施和方案,并在考试举行前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二)各考点承办单位应当全面掌握本预案的有关要求,指定专门的联络人员并报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发生试题泄密事件时,发生事件所在地或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小组或者联络人员应当在半小时内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制定补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告有关保密部门。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开展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值班室设置在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其联系方式由该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