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南京市专利技术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南京化工园:
为加快我市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推动专利技术的产业集聚,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南京市专利技术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宁知[2008]1号)要求,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南京市专利技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专利产业基地)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专利产业基地须符合《南京市专利技术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确定的基本要求。
专利产业基地的申报应由区县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南京化工园等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申报单位应根据《南京市专利技术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就专利产业基地建设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在此基础上制定专利产业基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内容应详实,具有可操作性。
7.《南京市专利技术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涉及的内容;
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南京市专利技术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的标准,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认定。
申报材料以以A4纸装订后一式4份报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并同时附送电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