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部分专利药品执行价格政策的通知
(京价(医)字[2001]477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2661号)中,有部分同品种专利药品的价格未明确。经请示国家计委价格司,在国家计委下达其正式价格之前,暂按各省、直辖市价格管理部门上报国家计委的请示价格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